场地支持
入驻研究院研发办公楼,根据需求可申请使用中试研发基地
资金支持
设立项目支持专项资金,根据项目情况给,最多给予两期支持。 对市场前景好、科技含量高、产业发展亟需的项目,可一事一议
税收优惠
对于研究院引进企业,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返还企业不低于50%
战略支持
(1)资本对接:基金对接支持;
(2)泛浙大资源支持:包括浙江大学、浙大科技园、浙大工业技术研究院相关资源对接支持等
(2)泛浙大资源支持:包括浙江大学、浙大科技园、浙大工业技术研究院相关资源对接支持等